拍卖业务的一般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货主把货物运到拍卖地点-委托拍卖行进行挑选和分批-拍卖行编印目录并招揽买主。参加拍卖的买主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仓库查看货物-→了解商品品质-一拟定自己的出价标准,做好拍卖前的准备工作。拍卖行-般还提供各种书面资料 ,进行宣传以扩大影响。
2、正式拍卖
正式拍卖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拍卖目录规定的次序逐笔喊价成交。拍卖过程中,买主在正式拍卖的每一次叫价 ,都相当于-项发盘,当另-竞买者报出更高价格时,该发盘即行失效。拍卖主持人以击槌的方式代表卖主表示接受后,交易即告达成。
3、成交与交货
拍卖成交后, 买主即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拍卖行分别向委托人和买主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佣金-般不超过成交价的5 %。买主通常以现汇支付货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仓库交货条件到指定仓库提货。由于拍卖前买主可事先看货, 所以,后的索赔现象较少。但如果货物确有瑕疵,或拍卖人、委托人不能保证其真伪的,必须事先声明,否则,拍卖人要负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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