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可以按照事物发展的时间和逻辑顺序,从三个方面理解。一是拍卖行为的产生和发展,二是拍卖机构的产生和发展,三是拍卖行业的产生和发展。
拍卖行为的出现
拍卖产生于古代奴隶社会,是东方的专利。人类历史上的拍卖行为,早见诸于文字记载是公元前500年左右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对古巴比伦(公元前189-前709年)婚姻市场上拍卖新娘的一段描述。其著作成书距今2400年左右,故拍卖新娘事件当发生于距今至少2700年左右。所谓“拍卖新娘”,就是以妇女为拍卖标的的一种拍卖活动,是将适婚女子按美丽、丑陋、残疾的出场顺序先后拍卖,让出价的男子中标,成为新郎。 以后,古希腊、古埃及都有拍卖活动。如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有奴隶拍卖、采矿场和诉讼罚没财产等拍卖。公元前305-前30年时期的埃及托勒密王朝有王仓磨粉设备、国有打谷设备、国有打谷工具、王室土地、公共工程等拍卖。
古巴比伦、古希腊、古埃及的拍卖是世界拍卖史上的个里程碑。其特点是:历史悠久,时间跨度长,首尾延续了大约千年左右。然而拍卖内容单一,拍卖标的匮乏,拍卖以人为主,兼拍其他,反映了奴隶社会买卖婚姻引入竞价因素、奴隶主对奴隶的欺压等。当时没有拍卖机构,拍卖人均为社会贤达之类,或由宫廷选派的人士主持拍卖;拍卖亦未形成规模,表现为零星性、散见式的一种拍卖活动,不是人们普遍运用的买卖方式。
拍卖机构的产生
拍卖行产生于古代罗马,是古罗马对世界的一大贡献。关于这点,较早见诸于文字记载的是罗马讽刺诗人尤维那尔对罗马城内人们去拍卖行找工作的描述,时间为公元前1-2世纪。
在此之前,罗马共和时期(公元前510-前27年)的拍卖已经得到空前发展,在保留奴隶拍卖的基础上,出现了战利品拍卖和商品拍卖。如罗马士兵在战场上向随军商人拍卖军服、武器、生活用品等;罗马执政用拍卖方式处理敌产;罗马皇宫物品扩充财源;等等。 罗马时期的拍卖是世界拍卖史上的个里程碑,首尾也延续了约千年左右的时间。这时,拍卖内容丰富,拍卖标的广泛。举凡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小到衣布酒茶,大到土地房屋;上至皇位,下至隶畜官爵;无一限制,均可拍卖。文物艺术品的拍卖也时有出现,如雕像、挂毯等。
由于拍卖在罗马时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原本分散兼营拍卖的拍卖人便逐渐被专门从事拍卖专业的拍卖商所取代,后来一些拍卖商又单独或合伙组建机构、成立门店,开设了拍卖行。
准确地说,罗马时期的拍卖是人类历史上拍卖业发展过程中的个高峰。它突出地表现为拍卖性质、拍卖范围、拍卖方式等方面的巨大变化。有强制拍卖也有任意拍卖;有自行拍卖也有委托拍卖;有民间拍卖也有拍卖;有平民拍卖也有皇室拍卖;既有商业性拍卖也有非商业性拍卖;不但涉及到经济、司法领域,而且涉及到政治、军事领域,令人眼花缭乱,叹为观止。总之罗马时期的拍卖为近现代拍卖奠定了基础,构造了轮廓、确立了模式、创制了法规、积累了经验,堪称近现代拍卖的源泉和鼻祖。就连英文“Auction”(拍卖)一词,也直接来源于拉丁词语“Auctio”、“Autuc”(意均为“增加”),这使人有理由相信罗马拍卖,正是当今国际通行和时兴的“增价拍卖”方式的起始和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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